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sxxx发布时间:2016-05-31浏览次数:3195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7届毕业生即将进入实习阶段。为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形式

师范类专业以有组织的集中实习为主,集中实习工作由各学院和学校共同安排。其中,文学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等集中实习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80%;其他学院一般不少于50%;其他学生可以采取分散实习方式完成实习工作,分散实习是根据学生就业等需要,经学生本人申请,实习单位来函确认接收,可同意学生到该单位进行实习,或将学生在该实习单位的试用期视作为其实习期。

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工作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鼓励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

二、实习步骤及时间安排
2017届毕业生实习分为实习准备阶段、实习实施阶段、实习总结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见表1):
表1 2017届学生实习时间安排表
 
实习准备
(周数)
实习实施
(周数)
实习总结
(周数)

普通本科

学生

第七学期

(第1-2周)

第七学期

(第3-16周)

第七学期

(第17-18周)

专转本

学生

第四学期

(第1-2周)

第四学期

(第3-7周)

第四学期

(第8周)

三、实习工作及要求
1.实习准备阶段

各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实习动员、实习辅导工作,并做好实习经费、实习材料发放等工作,鼓励各学院自行联系学生集中实习单位。

各学院应该将实习辅导(实习指导、实习培训)工作作为重点,实习辅导时间定在6月(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将组织的过程性材料(文字、照片、图片和视频等)于6月26前发送至实践科邮箱sjk8215@163.com
在实习工作开展之前,学校将组织实习动员大会暨实习管理系统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实习实施阶段
各学院应深入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过程管理工作,指派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为专任教师,职称为讲师及以上)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实习安全和实习效果。为了加强实习工作的过程性、规范化管理,将依托校大学生实习管理系统对实习工作进行全程性管理,所有实习学生在必须在该实习管理系统中定期提交材料,实习指导教师需要登录实习管理系统进行指导与材料的审核等。
3.实习总结阶段

各专业应按照要求进行实习总结与交流,完成实习总结报告,并及时进行实习经费结算和成绩评定。

各学院在实习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翔实的实习工作报告,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四、实习意向汇总

请各学院于6月12日前,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安排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稿和电子稿报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集中实习学生等相关数据信息,一经确定,录入实习管理系统,不能随意更改。联系人:辛宪军、邓海威;邮箱:sjk8215@163.com;电话:025-83758215。

 
   附件: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安排一览表
(相关附件可登陆教务处网站http://jwc.jsie.edu.cn/下载)
教务处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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