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科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2022-04-18

数科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桥梁和纽带作用,激发我院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对象及评选比例

我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包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等。评选比例为全院学生干部人数的20%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品行端正,本学年无违纪处分;

(三)积极创建文明宿舍,在学校及二级学院宿舍检查评比中,个人所在宿舍全学年无不合格记录;

(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PU平台一学年学生活动积分20分及以上;

(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及以上;

(六)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工作主动;

(七)服从组织分工,对所承担的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团结协作精神,在老师和学生之间起桥梁作用;

(八)本学年课程平均绩点达2.0及以上,且所有课程考试合格;

    (九)上一学年当选者不参加本年度评选。

第四条

  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每年的9月下旬进行。

(二)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院分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院学工办推荐,学院成立学生评优工作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评审结果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公示栏公示三天。

 

第五条 

奖励办法

学院对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优秀学生干部的先进事迹。

第六条

  本评选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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