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2023级本科新生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殷姝媛发布时间:2023-07-19浏览次数:620

2023级本科新生及家长:

一、为进一步强化数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共享一流高校优质资源,我校与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本科人才联合培养,委托南京师范大学培养优秀本科生。

二、2023年起,我校将在数学科学学院录取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不含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学生)、应用统计学专业江苏新生中,选拔5名优秀学生至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进行培养。委托培养时间为2学年,一般为学生入学后的前2个学年,最长可达3学年。

三、参加委托培养的学生,须对数学有浓厚的兴趣,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并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心理素质。

四、遴选办法

1、在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不含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学生)、应用统计学专业当年的江苏新生中,根据高考数学分从高到低排序,筛选出15名学生参加笔试和面试。

2、“高考数学分”相同时排序规则为:首先根据数学、物理两门学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数学、物理两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根据数学、物理、英语三门学科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数学、物理、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3、数学科学学院将在本科普通批次招录期间通过笔试和面试开展选拔工作,根据选拔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及考生意愿,择优遴选出5名优秀本科生。

4、选拔成绩的计算方法:选拔成绩=高考数学分×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若选拔成绩相同,则依次以高考数学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专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若考生接到学校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委托培养机会。

6、按照数学科学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遴选过程注重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数学学习和研究的兴趣、综合素质等。

7、本办法由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2023719    

 

附件:选拔工作安排表:

一、722-23日:筛选并电话通知入围遴选考生;

二、724日:选拔情况线上说明会;

三、727日全天:线下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727日晚上:公布选拔遴选结果。

咨询电话:15951872168(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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